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职能
发布时间:2024-04-28 来源: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处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市委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起草全市退役军人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权益维护、帮扶援助、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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