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好社会资源在引导、扶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实现退役军人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沈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沈退役军人发〔2023〕30号)相关要求,经推荐申报、审核评比、集体研究,拟增加沈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2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6日
公示期间,若社会各界对拟聘请人员有任何疑问,均可来电来信向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8511035
电子邮件:cyc-styjrj@shenyang.gov.cn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东街1号
附件:拟增加沈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人员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拟增加沈阳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人员
黎春华 沈阳兴齐眼科医院院长
陈 松 辽宁省空天信息产业创新联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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