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单位转业军官“直通安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沈退役军人发〔2025〕1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沈阳市市直单位转业军官“直通安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直通安置”岗位计划(附件1)。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2026年度符合在沈阳市(新民、辽中、康平、法库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市内房产证)安置的转业军官。已被省直“直通安置”接收的转业军官不得参加。市直“直通安置”岗位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拟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9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方式
报名参加“直通安置”的转业军官,请下载打印《市直单位“直通安置”申报志愿表》(附件2)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并本人签字后,由本人持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到用人单位报名。
五、注意事项
1.“直通安置”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转业军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负。
3.转业军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名或录用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4.报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告知本人。“直通安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直通安置”确认单的转业军官,不再参加后续接收安置。
咨询电话:024-28511068,024-28511071
附件:
中共沈阳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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