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34号)、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由我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
一、工作概述
2019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从局年初组建伊始就认真推进相关工作,坚持边组建机构、边理顺关系、边落实任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工作。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34号)的具体要求,在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落实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2019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保障了退役军人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领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组建伊始就成立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局领导专门例会研究局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了局政务公开建设的目标、基本思路、相关要求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明确了责任和分工;要求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立足现有条件,工作往前推,能做到的立刻就做、能落实的马上落实,坚决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局政务公开的若干工作制度,完成了《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讨论稿)》、《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讨论稿)》、《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讨论稿)》、《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草稿)》等编制。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局重点对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前期梳理审查,确保在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到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依法公开。
3.强化监督保障。制定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局各处(室)的领导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重点公开了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政策、信息和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三是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局网站目前尚未开通的情况下,利用有限资源,全方位展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府公告、广播、电视、纸质媒体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推动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多个渠道、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针对局目前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一是积极做好局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规划工作。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市政府“智慧沈阳”、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建设;目标是以沈阳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平台为依托,将我局网站建设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及时的回应关切和退役军人服务平台;确定了机构、动态、公开、政策、服务、互动等6个一级栏目及24个二级栏目和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平台两个专题,初步达到了市政府网站的要求、又兼具退役军人特色的门户网站的总体目标;下一步将加快局门户网站应用开发及上线准备工作。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多渠道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更好地促进我市退役军人工作。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回应退役军人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通过全国退役军人网上信访服务系统、辽宁省“8890”平台、辽宁省信访系统平台完成政策解答324件、政策咨询147件,沈阳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平台(市长热线)、沈阳市诉求信息监管平台政策解答224件、政策咨询129件,及时了解退役军人的民情民意,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各种诉求,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支持、帮助下,从组建开始,“白手起家、平地起楼”,从无到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我局是新组建的,目前还暂无定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对比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1.“暂无定所”是制约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建设的主要因素。由于办公地点不固定,与政务公开相关的基础(硬件)建设无法推进,局网站建设因此也没有办法往前进行。尽管我们已经做好了网站上线前的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局网站没有上线开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质量地往前推进。
2.“新人、新岗、新情况”是局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的又一不利因素。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初新组建的部门,受编制所限,尤其是在人员少、任务重,面对的是退役军人这个特殊群体,且所有人员都对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业务工作不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的衔接、梳理、开展工作,需要一个熟悉、适应、整理的过程。
3.依法公开意识还需加强。由于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密情况较多的特殊性,如何对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前期梳理审查,确保在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到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依法公开,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34号)的具体要求,在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制度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法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推进基础工作开展。加快局网站应用开发及上线准备工作。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以退役军人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领域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注重实效,不断创新,让退役军人及人民群众享受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公开效果。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34号)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退役军人关注、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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