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按照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现将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沈阳市妇女联合会、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沈退役军人〔2023〕29号)文件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全国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座谈会有关要求,依据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辽宁“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19号)精神,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决定开展2023年沈阳市“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

二、目标和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全国、省关于开展“最美拥军人物”学习宣传活动部署,从各区、县(市)和市直有关单位深度挖掘在服务备战、拥军优属等方面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精心培树、大力宣扬,赓续双拥传统,厚植鱼水深情,营造崇军拥军浓厚氛围,为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推动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创建蓄势赋能。

三、组织领导

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联合成立沈阳市“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处,承担方案制定、典型遴选、推荐审核、通报命名等具体工作。

四、选树范围、选树标准

(一)选树范围

具有沈阳户籍或长期居住工作生活在沈阳,关心、热爱和积极参与爱国拥军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树标准

(1)政治过硬、信仰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服务备战、贡献突出。积极投身新时代强军兴军伟业,支持军队改革重塑、练兵备战执勤和规划建设发展,助力推动备战打仗转型升级和战斗力加速生成转化。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活动,在推动解决驻沈部队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转业安置等问题方面贡献卓著。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老老实实做人,忠厚善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足本职岗位敬业奉献,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公众形象好,群众基础好。遵守党纪国法,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行为。

五、活动安排

沈阳计划选树市“最美拥军人物”10名。各区、县(市)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宣传 2023年沈阳“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采取自荐与基层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遴选,按照初步推荐、联合调研、纪检监察机关审核、申报单位公示等工作程序,依据指标分配计划进行推荐。市“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对事迹材料、廉政情况等进行评审。

六、审核意见

所有拟推荐对象必须征求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拟推荐对象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干部的,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须征求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是企业员工的,还须征求所在企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意见;是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还须征求民政部门意见。

文件链接: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最美拥军人物”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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