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根本,以执行落实《沈阳市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具体措施》为核心,坚持为退役军人服务理念,以提高法治素养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深化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依法履职,较好地完成了退役军人领域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政治站位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制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宪法法律;制定局领导班子2021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知责担责、履职尽责。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建立法治建设工作的推进机制、督察考核机制,将法治建设、普法教育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集中开展学党史悟初心、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学习,开展党的历史传统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以服务退役军人为根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稳妥落实政策与创新方法举措相结合,提升退役军人安置质量。制定出台《沈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分配实施方案》《沈阳市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分配实施方案》,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工作机制。养老保险已完成国家、省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优化“一站式”交接机制,实现“部队交的出,地方接的住”。

  2.加强风险防控与化解诉求矛盾相结合,维护涉军群体稳定大局。围绕“防风险、保稳定”,建立多部门联合的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化解督办机制,派出联合工作组赴各区、县(市)督导工作,认定调处历史遗留问题。面向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或子女)定向招聘辅警工作的经验做法,在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刊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领导批示:“推广沈阳经验做法,高质量推动退役军人就业”。

  3.完善支持体系与实施精准帮扶相结合,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组织退役军人大型专场招聘会,开办2021年度沈阳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职业技能培训,举办“就业直通车”与企业签订《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合作协议书》,在全市推选退役军人创业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与相关银行签署合作协议,进驻我局为创业退役军人提供专属金融服务。

  4.广泛走访慰问与积极回应关切相结合,巩固尊军崇军社会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指导各区、县(市)组织帮扶救助,走访慰问部队、现役军人、军休干部、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推荐2名烈士遗属参加国家“七一”系列庆典活动。成功举办“沈阳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军民文艺演出”,央视国防军事频道、辽宁日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5.发挥资源优势与开展丰富活动相结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研究制定《“老兵永远跟党走”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方案》,举办沈阳市现役、退役军人优秀作品展,开展“光荣之家换新颜”主题公益工程。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宣传推广浑南首创社区退役军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沈河红巾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康平东升村“兵支书”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试点经验。推动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完成第八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活动、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英名墙补刻、在韩志愿军遗物整理、DNA提取等工作。完成“9.30”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

  6.做好顶层设计与抓好基础建设相结合,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效能。草拟《沈阳市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落实方案》。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将军休干部居住集中的老旧小区,纳入2022年度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深入开展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全市市区完成创建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三、以规范的监督和多维度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自觉接受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一是明确权责清单事项。按照市委编办规定的权责清单制定局行政权力通用目录和公开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治理能力,优化办事效率;严格规范各项行政权力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时限和监督电话,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二是积极配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质询制度,今年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三是切实强化内部监督。组织开展常态化预防性集体谈话,为打造忠诚、干净、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夯实思想基础。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便捷性和及时性,进驻新办公地点后,加快推进局网站建设速度。启用局服务大厅,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开党建、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办事流程,公开服务范围、服务人员,优化服务效能,印制《退役军人办事服务指南》,推动打造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实现了退役军人“一件事,一站式”服务。

  3.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制定《2021年度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要点及责任清单》,落实年度普法任务。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积极组织参与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月”为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全员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学习新修改的行政处罚法。二是突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定《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六进”活动,现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广泛宣传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辽宁省拥军优属规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三是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印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走访慰问,组织举办领导、机关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专题学习培训。

  4.推进落实制度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考核和督查,将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局机关各处(室)学法用法、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清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程序等举措,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措施;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检查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使各项行政行为有法可依,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服务。

  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制度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不断规范,行权制约不断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增效,法律服务不断完善,呈现出良好态势。同时,也要清醒的看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距离市委要求和退役军人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施政,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024-28511073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8511020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6    辽ICP备19011270号-1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