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实际,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关切,坚持服务退役军人、方便群众、便于监督的原则,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224条,其中依托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能设置类信息4条、机构领导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6条、通知公告19条、政策文件和解读25条、财政信息7条、人事信息11条,确保涉及退役军人服务事项公开化、透明化。
2.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完善了依申请办理协调会商机制、法律顾问审查机制等,加强了依申请档案资料管理。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上年度结转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严把文件审核关,完善文件审签流程;利用局网站公开专栏回应退役军人关切的热点问题,并接受监督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检查、督促,全年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运转正常。
4.强化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以我局门户网站为平台,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及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透明化,增强信息公信力,并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全局各有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指导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推进措施落实。二是加强工作统筹。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及时跟进、定期总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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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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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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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信息发布数量和更新频率有待加强,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力度,以依法便民为重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进行;加强人员培训,通过思想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坚持把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做到“应发尽发”。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便于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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