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退役士兵综合素质和专项职业技能,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退役士兵更好地就业创业,充分发挥退役士兵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中的骨干先锋作用,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开展2026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且安置地为沈阳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二、参训条件
1.已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2.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前民政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培训内容
1.培训专业: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电子商务师、汽车检测与维修、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电梯安装与维修。
承训机构:沈阳技师学院。
2.培训专业: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自媒体短视频拍摄与制作)、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物业管理师。
承训机构:辽宁省华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3.培训专业:康复护理师、养老护理员。
承训机构: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四、参训流程
沈阳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参训流程示意图: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结合个人实际与就业意愿选取一项培训课程报名参训。
2.有参训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到接收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建档立卡并进行身份审核,领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告知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通知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确认书》“三联单”,填写《沈阳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符合条件后方可参训。
3.此次培训费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学员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更改,部分培训课目按照先后报名顺序报满即止,请广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认真选取适合自身培训课程,保质保量完成培训,提升自身就业能力水平。
附件:
2.
承训机构课程及简介(辽宁省华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docx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024-28511073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8511020
网站标识码:2101000096 辽ICP备19011270号-1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647号